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
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离婚协议书的变更:离婚后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同样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存放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在事后是不能撤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