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结婚证等,以便登记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的身份,确定管辖权。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双方要求离婚的意义是否真实,以及子女抚养夫妻的生活困难。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是否合适。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颁发离婚证明,注销结婚证明;不符合法律条件的,应当书面解释不登记的原因,自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明之日起终止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的欺诈行为。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行政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宣布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明,并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拒绝接受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