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中,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但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合伙企业指普通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或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