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金额大,占应纳税金额的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金额的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依照上述规定对单位处以罚款,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因逃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税务、海关、银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犯罪分子勾结构成犯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税金额大、占应纳税金额十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金额巨大,应当占税额的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纳或者少缴纳扣缴,已缴纳税款,金额较大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两种行为的多次实施,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如果公司有逃税行为,自然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最初是行政处罚,如果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再次逃税,将承担刑事责任,此时是否应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其行为进行详细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