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进行雇佣活动时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应与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主有连带责任,雇员可以得到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雇员在从事 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 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