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方转让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是在当事人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发现对方在起诉前已转让。出售。损坏财产等。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当事人正式起诉后发现的损害。隐藏、转让、出售财产等迹象,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责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让、损坏或出售财产。协议离婚的财产分配方法一般为: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2.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属于各自的,由双方同意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适当帮助其住房和其他个人财产。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