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通常必须亲自出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将宣布对被告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被告仍未出庭,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缺席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不会对案件进行缺席审判。然而,被告最好不要冒险采取不出庭的措施。被告一旦缺席审判,就被视为放弃了质证和辩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最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要求。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