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经过传票的传唤,没有拿出正当理由,并且拒绝不到庭的,可以按照缺席来判决。如果被告的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案件事实,那么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就可以直接判定离婚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