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女在怀孕期间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期限是什么。
3.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提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或者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一审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分割或者不分割;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当事人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没有新的情况。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期限限制。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妇女在怀孕期间不得起诉离婚,并充分考虑妇女的合法权益。被胁迫或者限制个人自由的婚姻,应当在被胁迫人或者限制自由人获得自由权利后一年内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