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开庭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辩护、证据原件等诉讼材料。法院一般要求当事人做陈述,最好写好的前提,同时看,同时说。由于原件,被告从不同的角度准备了不同的陈述材料。
作为原告,在陈述时,我们应该尽量清楚地陈述夫妻关系破裂的表现和事实,并配备相关的例子。作为被告,我们应该尽量以夫妻关系为中心,摆出事实,讲道理,而不是分手。不要强调对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是要把握整个大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当你听对方的陈述时,你必须集中精力,不要对对方不听的话感到头晕。记住对方错误的要点,然后继续向下倾听。在反驳时,要有条不紊地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反驳。在辩护中,许多当事人经常根据对方的错误逐一纠正。事实上,作为辩论大纲,这是不合适的。他们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不要沿着对方安排的道路走,以免陷入对方的陷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