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用户支付各种补偿。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

(2)周转补偿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住房或自找临时住所的不便,并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口,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分类和补贴。

(3)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自愿迁入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的权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结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

相关法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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