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格。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1)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单价×拆迁住宅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的,应当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批准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注: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应当按照新的重置价格和剩余使用期限进行补偿,不得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区位补偿价格。集体土地住宅补偿单价。市土地住房管理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对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区位补偿单价进行适当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交换。
1.被拆迁人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2.被拆迁房屋批准建筑面积小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批准;
3.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按批准建筑面积核定;
4.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5.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的,应当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3.农民自建。
农民自建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1)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宅基地,可安排宅基地为被拆迁人自建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
1.被拆迁人自建的,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给予补偿,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2)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农业用地,可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和安置住房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用。农业用地转让建设用地的程序和相关费用,应当按照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