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应准备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人士还应携带结婚证。②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产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明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可以证明产权属性的证明。③双方已起草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所有权、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原则等。一般来说,双方的签名和订单日期都是空缺的。公证人审查修改协议后,在公证人面前签字。
2.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予受理。
3.接待公证人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人应当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检查当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人的问题,公证人将履行必要的法律通知义务,并告知当事人在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当配合公证人完成公证谈话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到目前为止,婚前财产公证程序已经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