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离婚?
1.如果一对夫妇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只能提起离婚诉讼。《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则不能自愿离婚。可以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不能代表其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有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通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的亲属应首先确定法定代理人代表他们提起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的,可以依照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确定。
3.这种离婚诉讼可以通过协议结案。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民事案件的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只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起诉离婚,父母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