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相当复杂。根据财产的性质,主要可分为以下类型:1。夫妻婚后出资取得的财产。对于这类财产,无论是一方的名称,还是双方的名称,都是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即按市场价格计算房屋价值,取得房屋的一方支付未取得房屋价值的一半,取得房屋单独偿还剩余的本息。2.夫妻婚前取得的产权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抵押贷款购买房屋,取得财产所有权证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偿还贷款的,除夫妻另有约定外,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4.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屋款项,但婚后取得财产所有权证明的,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财产。根据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和婚后两部分。5.父母参与投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如何分割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婚前的投资视为对子女的礼物,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婚后的投资视为夫妻的礼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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