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分为一般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六章51条。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生效。
1950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实施之日起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