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当地许多相关部门的采纳和批准,并出具验收证书,然后按照程序一步一步地进行。经当地村委会、村组同意,村民代表10人以上同意,出具验收证书,由村领导委员会盖章验收证书,然后由村民代表签字。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应当在验收证书上加盖公章。经县局家政部门同意,应当在验收证书上加盖公章。凭验收证明和户籍簿到派出所出具搬迁证明,然后到当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搬迁证明,然后凭搬迁证明和搬迁证明到派出所户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