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取决于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购买的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另一方的名称在婚前或婚后添加,则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2.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如果双方对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也要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一起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应平分。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以该方名义登记,另一方主张其在购买房屋时也有投资,婚前购买房屋的目的是结婚共同居住。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相关资金属于贷款或赠与等性质,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拥有共同财产。
方案:如果婚前购买财产,双方有投资,但只以一方名义登记,为保护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应要求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投资和财产比例,做公证,投资者还应保留银行记录等相关投资证据。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保护那些在婚前投资但在产权证书上没有名字的人的权益。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如果双方未就该房产达成特别协议,则应确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投资方可以适当多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