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夫妻,不能离婚。因为既然他们不是合法的夫妻,他们自然不必遵循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未按照《民法典》第1049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前通知其办理婚姻登记;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