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必须是一个小产权房屋。所谓拆迁安置房屋,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它也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限制。因此,它与一般商品房交易大不相同。
小产权房屋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也称为乡镇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个共同的标题。这些房屋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买合同不会在国土资源和住房管理局备案。所谓的产权证书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书。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