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无论你分居多久,你都可以提到离婚,但分居两年是感情破裂的条件,也就是离婚的条件。协商离婚的,双方应当凭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方不同意或者签订离婚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一审一般为6个月,二审时为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不离开,半年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应当离开。法院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实破裂,应当允许离婚:(1)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只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才能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