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份起诉书;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证明;
6.儿童状况的证明,即: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活条件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及相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如财产已转让,应提供转让办公室的所有相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的,应当提供医院证明材料;
11.有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院文件。如果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警察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然而,由于一方在不同的地方,确定管辖法院可能有点麻烦,但具体程序与同一城市起诉离婚相同。在诉讼过程中,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