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双方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解释《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的内容;
(3)离婚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和《离婚登记申请声明》中声明人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协议,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离婚登记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
(6)当双方都在场时,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取得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和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履行义务;处理离婚协议纠纷和法律救济方式;
3)见证当事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取证书或按指纹签字栏签字;当事人不能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签字。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__婚姻登记处;取消的结婚证应退还给我。
5)分别向双方颁发离婚证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明和通知单后,在送达证明上签字。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明,解除夫妻关系。我相信你也认为离婚程序真的很简单,但分散很容易,关闭也不那么容易。所以提醒你要考虑清楚,不要留下遗憾。离婚可能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取决于双方自己的选择。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登录该网站进行咨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