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后,许多当事人会感到困惑。有必要公证这份离婚协议吗?
首先,首先什么是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公证。在当今社会,公证已成为公众心理普遍认可的可信程序,因此许多人考虑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已成为许多人考虑的问题。事实上,离婚协议公证在离婚案件中不是必要的程序,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在民政部门离婚登记程序生效,所以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公证,但双方没有离婚程序,离婚协议无效,离婚协议需要在民政部门备案,只要双方获得离婚证明,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协议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正含义,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如果公证,其证据的证明效力相对较强。因此,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你认为离婚协议公证会更实用,你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离婚协议;如果你认为离婚证明已经获得,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公证费,不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