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土地证的程序:

(1)办事应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发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的程序.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当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明丢失;

3.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补发土地证明的申请。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一套复印件);

5.原始权源信息。

(4)收费标准:登记费、工本费等。(以当地有关文件为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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