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和奖金。工资是指根据国家统计的在职工资总额,包括标准工资、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指除工资总额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机构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奖励,如运动员排名奖、科研成果奖等,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2)生产经营收入。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新的《婚姻法》加强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这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投资经营收入的所有权。中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收入的共同制度,因此婚后没有合法收入(包括合法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