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全额投资购房,婚后取得产权证明的,不能简单地认为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事实上,一方婚前投资购房,房屋销售合同义务已经履行,产权证明只是买方对房屋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财产分割时,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