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屋仍有抵押贷款未偿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抵押贷款由一方或双方继续偿还,根据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明,离婚协议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一方,另一方继续偿还贷款,给予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偿还部分,补偿部分增值的一半。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