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让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离婚证明、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生效的法院判决和复印件、权利人可以申请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