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3)》的规定,夫妻婚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以首付款方名义登记财产,离婚财产属于登记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分割登记的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未偿贷款是为了获得财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因此在分割离婚财产时需要赔偿另一方。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级的原则,如果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财产可以在离婚时按协议分割。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