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1)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

2.如果男人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然而,上海法院很少判决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除非是因为家庭暴力。如果离婚只是由外遇引起的,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

3.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元,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具体赔偿金额没有明确的定量标准,一般城市很少超过1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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