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产,到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从甲方转让到乙方的全过程。房地产转让有几种不同的情况,包括继承财产转让。赠与财产转让。二手住房转让等。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