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双方不能就夫妻共同财产中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价值和所有权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取得竞价的,应当允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拍卖申请分割所得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