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婚前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收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合法收入。还包括婚前购买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用和生产补贴,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服.日用品和职业用品。当然,除了贵重物品;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协议和双方都承认的口头协议是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