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离婚涉及三个方面:1。夫妻关系破裂;2.共同财产分割;3.抚养孩子。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子女抚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虽然有四种过错情况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本文还明确规定,既要有这样的过错,也必须导致离婚,即离婚的原因必须是这些过错,
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第二十七条为了更好地保护无过错方,不同于诉讼离婚,放宽无过错方的要求,允许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这是有条件的,即当事人必须知道自己是无过错方,必须知道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