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日用品;
(5)其他应属于一方的财产(主要是指双方约定的财产)。当代社会的金钱地位很高,虽然这是一种非常不正确的氛围,但没有好的方法可以改善,只能通过人类心理净化文化素养来弥补,相信男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们已经知道如何解决,如果仍有争议需要咨询相关部门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