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涉及到夫妻一方使用婚前个人储蓄或资金来自个人婚前财产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因为这只是原始财产价值形式的变化,其价值从婚前开始,所谓的变化,所以应确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