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报案,打人的处理如下:
一、在执法过程中,以防御性或制服嫌疑人殴打嫌疑人为合法行为,其他情形均为非法。在遇到非法打人的情况下,受害人可写信、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也可拨打12389举报电话。投诉者应尽量详细地接电,接访者反映,接线员接电后,要作好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交给接访者,留下姓名、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二是公安机关对投诉不予受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投诉。
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是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对本级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