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可以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在执法过程中也并非所有的强行为都归于处罚,为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城管机关有权直接实施,无须作出处罚决定,当然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