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和幕后推手;横行乡村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式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运输.仓储物流等方面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投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在乡间.市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