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夫妻离婚。一般来说,因家庭暴力而提出离婚的是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如果丈夫对孩子施暴,妻子能提出离婚吗?为你揭示答案。案例:我丈夫和我已经结婚九年了,孩子8岁了。因为这个男孩很淘气,他的孩子从小就被打败了。但丈夫不同于其他父母。每次他打孩子,他都会打孩子的鼻子、脸和肿胀。当他发脾气时,他会用他手边的任何东西。他脾气暴躁,但从不对我做。我能因为他对孩子的暴力而离婚吗?案例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