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