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公共汽车行李可向承运方提出索赔。旅客买票乘车时,其与运输公司之间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乘客在将行李交给司机并告知其妥善保管时,应由运输公司负责保管。如运输公司遗失了行李,且不能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不承担责任,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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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