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遗嘱信托要掌握哪些原则

信托机构办理执行遗嘱信托,作为遗嘱执行人,要充分注意掌握以下的几条原则,以便更好地开展此项业务。

1、要严格区分执行遗嘱信托与管理遗产信托两种业务的界限。

2、遵守遗嘱的意志,执行遗嘱信托契约的规定。

3、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不得受让与遗嘱执行任务有关的遗产。

4、信托机构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时不能借故推托。

5、信托机构执行遗嘱时以遗嘱中指定的任务量为依据。

6、遗嘱执行过程中继承人不能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

什么是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在遗嘱内指定受益人,并载明将全部(或部份)遗产,于继承开始后,为受益人的利益,而交付信托之意。

信托依照生效日期,分为生前信托与遗嘱信托,如果立遗嘱人生前将部份财产已经先行交付信托,就不是属于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最大前提是一份有效的遗嘱,另外,也提醒遗嘱信托还必需许多要件,比如说立遗嘱人须于遗嘱内载明信托意旨、指定受益人、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内需详列财产项目,因为遗嘱信托的信托财产必需确定,如果遗嘱中就财产(遗产)的项目没有详细记载,遗嘱执行人没有权力。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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