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义务。

一、权利行政复议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义务。

一、权利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服,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人代为参加;

3、申请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

4、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经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5、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的,可以依法提出审查申请;

6、申请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7、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义务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提交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明材料;

2、复议期间,申请人应当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4、行政复议决定后,申请人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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