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已届满,债务人逃跑了,作为担保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阅读!

债务人逃跑时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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