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快递小哥加收了“进门费”和“保管费”。在网购成风的今天,“最后100米”究竟该不该设限?今天物业大家谈就与各位探讨一下,物业加收进门合理吗?

业主方:

当然是不合理的,物业收进门费了,快递肯定就愿意送进来了,我们就必须要亲自出门去拿,非常不方便,根本享受不到足不出户的购物感受,而且物业收的进门费用没有明确价格以及去处,是否最后能否用于物业服务上更本就无法去证实。而且在入住的时候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以及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哪项指出,物业有权收取快递的进门费用,所以不合理!

物业方:

对于这样一项收费,一位有关的物业负责人表示,因为快递车经常在小区乱窜,增加了管理难度。为了加强管理,他们专门安装了门禁,并加派了人员对快递人员进行管理。“门禁需要电费,保安看管快递也需要管理费,所以必须要收取费用。”这位负责人表示,至于收费标准,将会与各家快递公司协商出一个方案,统一价格。

双方各执一词,那么物业加收进门费合理吗?有关部门给了这样的解释:

“这个收费不在物价局管辖范围内,属于物业公司自主行为。不过物业公司在收取快递公司费用之前,应提前向快递公司告知,快递公司也可自愿进行缴费。”

由此可见,是否加收进门费完全由该社区的物业公司来决定,并没有相关条例或者管理办法来明确它的合理性。所以笔者认为,如果物业公司想要征收这笔费用的时候,应该与业主委员会及业主进行协商沟通。毕竟在当今的时代下,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就该注明各自的权责,其中就包括代业主签收保管快递。物业安排专人接受保管快递是一个成熟社区必备的功能,至于其中产生的费用问题,可以由物业公司和快递公司协议,收取的费用专款专用。

同时,在合同中还要明确物业与业主之间各自的责任,“比如说物品损坏,比如说超时领取等。”而至于所谓的“进场费”,个人认为并不该收取,否则将是人为对“最后100米”设置限制,“现在这还属于一个空白,如果物业公司在没有取得业主委员会授权的情况下已经收取的话,这笔费用应该全部归业主所有。”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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