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最新颁布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及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1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按照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例如失业期间生育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等。

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符合享受东莞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进行自主创业等等。

申领资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身份证或社保卡;

3、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未换领社保卡);

4、出生证(申领失业生育补助需提供);

5、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纳税证明(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

6、国家职业资格证、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需提供);

7、劳动合同(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非东莞户籍还需提供参加失业保险凭证)。

申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东莞社保机构提出申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发放待遇。

【补充说明】:

1、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2、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3、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需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颁发之日起90日内申请。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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