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自由裁量权的一种。概括地讲,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在各种可能采取的措施中进行选择的权力,属于行政过程中的实质权力。那么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分类有哪些?华律网小编进行如下的整理,欢迎阅读。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分类有哪些
具体表现的分类:
1、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方面
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包括在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行为方式方面
即行政机关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时,自由裁量作为与不作为。
3、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方面
4、对事实性质认定方面
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5、对情节轻重认定方面
如中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这样的词语,在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时,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认定就有自由裁量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原因以及表现方面的分类,供大家参考。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权限,也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而且在我国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等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我们网站也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如果您有需要,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