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审核程序

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

认定申请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保障部门递交认定申请。企业认定申请时需报送下列材料:

1.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

2.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3.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4.企业与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6.《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7.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要提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